日前,广州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等四份文件意见的公告。下面给各位考生说说相关内容介绍。
作为试点市之一,广州市从2021年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改革实施前的2019年至2020年为过渡期。过渡期政策与现行中考政策相比,共有四项调整。其中,“指标到校”分配比例从30%提高到50%,同时将公办市示范高中纳入实施“指标到校”范畴。 从2021年开始,广州初中应届毕业生和报考广州普通高中学校的返穗生、往届生,录取计分科目采用“4+4”模式,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满分为810分。
2021年起的中考(7年级及以下学生)
变化一:
语数外120分,加考历史
道德与法制闭卷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的要求,实行“全科开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外,至少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4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的精神,结合广州实际,录取计分科目拟增加历史,采用“4+4”模式,即语文、数学、英语(含英语听说)、体育与健康(含平时考核),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
按照文理兼顾的原则,对部分录取计分科目的分值进行调整,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值调整至各120分;体育与健康分值提高到70分。录取计分科目总分仍保持810分。道德与法治实行闭卷考试方式。
变化二:
综合素质评价破除“唯分数论”
征求意见稿提出明确,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
录取参考科目要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体现;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D级及以上;被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校自主招生和名额分配招生的重要参考。
变化三:
“指标到校”改名“名额分配”
在招生录取方面,“指标到校”名称按照省的要求修改为“名额分配”,将公办省一级普通高中纳入实施“名额分配”的范畴;其余方面基本与过渡期政策保持一致。
在自主招生方面,经批准的普通高中学校均可自主招生;明确不同类别普通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比例。
变化四:
提高公办普高招收随迁子女比例
在随迁子女升学政策方面,调整了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由“三年合法稳定职业、三年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三年参加社会保险、三年初中完整学籍”,即“四个三”条件调整为“两个有”:有广州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调整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的比例区间,由广州统一为8%的比例调整为8-15%或8-18%的区间。
变化五:
录取批次减少至4个
录取批次由7个批次减少到4个批次。将中高职贯通培养五年一贯制、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招生计划等安排在第一批次;减少普通高中的招生批次,体现了促进普职协同发展和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使录取批次更加科学合理。
上述4份文稿已经在广州市教育局的单位网站上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自公布之日起20日内,市民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广州市教育局反映修改意见(通讯地址:广州市西湖路83号广州市教育局,邮政编码:510030,电子邮箱:gzgzzs@163.com),反映修改意见时,须注明具体理由和依据,并签署真实姓名。
以上是广州中考明年起或有大变化内容,希望帮助到考生,更多内容请关注101教育网。